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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路上勿做“迷途人”

來源:張家界廉政網(wǎng) 作者:向俊盼 編輯:張交通 2018-11-28 08:24:12
 

  10月19日,,福建省紀委監(jiān)委通報了3起黨員干部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為南安市公安局金淘派出所警務(wù)一隊原副隊長王巧進充當涉惡犯罪集團“保護傘”問題,。最終,,王巧進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guān)依法處理,。(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11月21日)

  因幫犯罪嫌疑人逃避刑責,,警官王巧進最終淪為了階下囚,通報一出,,令人無不痛心疾首,。是什么原因讓身為警察的王巧進成為了知法犯法的“迷途人”,在錯位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從而最終沒能逃脫淪為階下囚的結(jié)果?從通報中可以看出,,王巧進心無戒懼,視黨紀國法如兒戲,,為了所謂的“叔侄情面”沒能堅持原則,,心存僥幸,幫“叔叔”逃避刑責,然而最終沒能逃脫掉法律的制裁,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近年來,,全國各級檢察機關(guān)嚴查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清除了國家機關(guān)內(nèi)部的少數(shù)“害群之馬”,,震懾了犯罪分子。但在如此高壓之下,,為何仍然有人踩“紅線”,、踏禁區(qū)?究其原因,是法紀觀念淡薄,,在利益的驅(qū)使下,,權(quán)力觀、價值觀發(fā)生扭曲和“癌變”,,從而毫不自知,、自省,走上了違法違紀的“迷途”,,以致滑入了罪惡的深淵,。

  “前車之覆,后車之鑒”,。王巧進從一名警察墮落成被人戳脊梁骨的涉黑涉黑腐敗分子,,關(guān)鍵在于理想信念的喪失和道德觀念的淪喪,從而無視黨紀國法,,給自己釀了一杯無法言說的人生苦酒,,事后懊悔不止也已枉然。黨員干部的履職生涯就好比是一次旅行,,在前行的道路上,,總會遇到幾個“岔路口”。如何在前行的路上不“誤入歧途”,,發(fā)生“危險”或“事故”?一方面,,要點亮“警示燈”,,加強黨員干部思想教育,以案明紀,,運用典型案例強化警示教育,,警示黨員干部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嚴守黨紀法規(guī),、規(guī)規(guī)矩矩辦事,,防止步入“危險”道路;另一方面要拉起“警戒線”,,加大監(jiān)督執(zhí)紀力度,,對違紀問題嚴查快處,通報曝光,,釋放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形成強大的震懾力,堅決杜絕“越界”行為,。

  作風建設(shè)永遠在路上,,自從黨的十八大以來,整頓作風的腳步從來沒有停歇過,,從來沒有松懈過,,王巧進等3起黨員干部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的案例,再一次敲響了警鐘,,讓大家深刻地領(lǐng)會到“做官發(fā)財當兩道,,為官心中要有戒”的真諦,我們每一名黨員干部要看清燈,、守住線,,前行路上牢牢守住做人、做事,、用權(quán)的底線,。(桑植縣空殼樹鄉(xiāng)政府 向俊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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