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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失嚴 百端效尤

來源:張家界廉政網(wǎng) 作者:雷洪波 編輯:張交通 2019-08-16 09:23:31
 

  當黨員干部犯了錯誤,,是依紀依法作出相應(yīng)的處理,,還是“高抬貴手”放一馬?哪種做法才是對黨員干部真正的愛護?答案不辯自明,但是一旦到了具體實踐中,,涉及到自身或者本單位本部門的同志,,卻總有一些人犯迷糊,,錯把袒護當成了愛護。

  比如,,在對一些犯了錯誤的同志進行黨紀政務(wù)處分時,,往往“問題就來了”。有的犯錯誤者雖然接受了處理,,但心存芥蒂,,認為自己平時那么辛苦,甚至沒日沒夜工作,,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怎么出了問題就不保護我呢?”也有的領(lǐng)導(dǎo)干部抹不開情面,下不了決心,,為犯錯誤的同志上下說情,,“怎么就不能網(wǎng)開一面呢?”還有一些同志看到自己的同事或領(lǐng)導(dǎo)一夜之間受了處分甚至丟了官職,為之叫屈,,“怎么上面叫處理就處理,,也不保護一下自己的人呢?”……

  嚴管才是厚愛,一些同志之所以存在上述錯誤認識,,說明對什么是真正的愛護還沒有正確理解,,混淆了“袒護”和“愛護”的界限。“愛護”是對同志政治上關(guān)心,,工作上支持,,以及給犯了錯誤的同志改正的機會,并為一些被誤會,、誤解的同志澄清是非,。這有利于保護改革創(chuàng)新的勇氣、銳意進取的精神,,營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氛圍,。而“袒護”則是借愛護之名行偏袒之實,,是一種護短,是為錯誤行為開脫,甚至是包庇與縱容,。實際上,,袒護損害的是原則,埋下的是隱患,,影響的是發(fā)展,。可以說,,袒護和愛護雖然只一字之差,,卻有本質(zhì)的不同。

  有“袒護”的想法,,根源在于一些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對全面從嚴治黨認識不到位,,管黨治黨失之于寬松軟,故而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奉行好人主義,怕得罪人,,不當戰(zhàn)士當紳士。有的私心作怪,,明哲保身,。也有的是把為犯錯誤的同志講情開脫當作重情重義,等等,。這些都是認識上的誤區(qū),。

  嚴是愛、松是害,,對干部不僅不能袒護,,而且要從小處抓起,從小事嚴起,。在一些同志錯誤萌生之初就真誠地指出問題所在,,一次批評教育、一次誡勉談話,、一次函詢提醒,、一次組織處理,就可能把一個同志從歧路上拉回正途,。翻看腐敗分子的懺悔錄,,總有一個相同的聲音:如果組織早一點抓,早一點管,,早一點處理,,我也不會落到今天這個地步。其中雖有為自己開脫之嫌,但也說明平時的袒護是何等害人,,抓早抓小才是真正的愛護,。所以,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當“事前諸葛亮”,,不能坐等“失了街亭”再去“揮淚斬馬謖”,。

  “一事失嚴,百端效尤”,。對黨員干部以及所有公職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不論是誰,都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如此,才能使更多的同志少犯或不犯錯誤,。(慈利縣融媒體中心 雷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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