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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東:村干部“抱團”拉票被“一鍋端”

來源: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 作者:鄒太平 申再紅 文婷 編輯:張交通 2017-07-03 08:58:30
 

  衡東查處一起村級換屆中搞非組織活動案件——

  村干部“抱團”拉票被“一鍋端”

  “衡東縣石灘鄉(xiāng)11個村(社區(qū))‘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已經順利完成!”近日,,湖南省衡陽市紀委副書記張軍告訴記者,,在石灘鄉(xiāng)村(社區(qū))“兩委”換屆選舉工作中,衡東縣曾查處一起六人搞非組織活動的案件,起到強大震懾作用,,讓想打歪主意的人斷了念頭,。

  事情得從今年3月初石灘鄉(xiāng)歐塘村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啟動說起,。

  現在的歐塘村是在2015年底由原歐塘村和新虎村合并組成的,,原新虎村黨支部書記鄧書生任村黨支部書記,原歐塘村黨支部書記鄧東彪任村黨支部副書記,。

  3月14日晚,,在村民代表推選工作完成后,與鄧東彪關系較好的村干部鄧偉云,、鄧昌社以及村中黨員鄧春林等人按約定在鄧東彪家相聚,,就村黨支部換屆選舉相關事項商量通氣,初步達成人選意向,。

  事后,為保證他們商量的“內定”人選獲半數以上參會黨員和村民代表的推薦,,鄧東彪又打電話給上述人員,,再次私下商議。

  “我跟鄧書生有矛盾,,這次絕對不能讓他當上村黨支部書記,。”

  “鄧書生上次舉報了我和村民鄧桂平開牌館的事情,我們也不選他,。”

  “選鄧春林當村黨支部書記才能鎮(zhèn)住鄧書生,。”

  原來,,鄧書生在原新虎村擔任村黨支部書記的時候和鄧春林、鄧偉云,、村民代表鄧春華,、鄧桂平有矛盾,鄧春林等四人一致表示不愿意讓鄧書生進入村黨支部班子,。

  “推選村黨支部領導班子候選人初步人選以及鄧書生是否進村黨支部班子的事情,,晚上我們再商量一下。”3月18日下午4點,,鄧東彪通知村干部鄧偉云,、鄧昌社,鄧春林,、鄧春華以及鄧桂平到家里聚會,,私下商量村黨支部換屆選舉的事。

  “那就推選鄧春林為村黨支部書記候選人初步人選,,鄧東彪,、鄧昌社、黃某(原新虎村黨支部委員,,對此案不知情)為村黨支部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3月19日凌晨1點多,鄧東彪等六人最終達成一致意見,。

  “還得讓其他人也這樣選,。”鄧東彪等六人又承諾相互幫忙拉票助選,同時商量要到各自原所在村的黨員和村民代表中打招呼拉票,,以保證商量好的推薦人選獲得推薦,。在正式開會推選之前,這六人均依計劃行事,。

  3月23日,,在歐塘村黨支部領導班子候選人初步人選推選工作中,鄧東彪成為村黨支部書記候選人初步人選,,黃某,、鄧書生、鄧昌社為村黨支部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鄧春林卻“意外”落選,。鄧春林“咽不下這口氣”,便向縣紀委實名舉報,。

  衡東縣紀委收到舉報后,,立即啟動快查快核處置機制,迅速對上述四名黨員予以黨紀立案。

  “換屆紀律要求知道嗎?”

  “知道,,但是我們村所有選舉程序都是按照正規(guī)程序進行的,。”一開始,鄧東彪等人并未意識到自己的錯誤,。

  “為了達到個人目的,,以組織小會議的形式,協商‘內定’人選,,還相互拉票,,這是違反組織紀律的行為。”

  經教育,,鄧東彪等六人終于認識到自己所犯的錯誤,。

  3月30日,衡東縣紀委決定,,給予鄧東彪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鄧昌社,、鄧偉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鄧春林黨內警告處分,將鄧春華,、鄧桂平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取消鄧東彪、鄧昌社候選人初步人選資格,,責令鄧春華主動辭去歐塘村村民代表資格,。

  “在中央、省,、市,、縣對換屆紀律三令五申的高壓態(tài)勢下,在‘史上最嚴’的換屆風氣監(jiān)督下,,極少數人員依然我行我素,,視紀律為兒戲,對這種頂風違紀的行為就要露頭就打,、毫不手軟!”衡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劉衛(wèi)平說。

  今年以來,,衡東縣紀委對違反村級換屆紀律的行為采取“零容忍”的高壓態(tài)勢,,并建立快查快核處置機制,共查處2起違反村“兩委”換屆選舉紀律案件,,給予黨紀處分12人,。(記者 鄒太平 通訊員 申再紅 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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