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澧縣紀委通報了6起“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合口鎮(zhèn)陳湖村支部書記李世國,、會計劉巧云,、治調主任伍千國違規(guī)收取搬遷入戶費,、套取專項資金案,。李世國,、劉巧云,、伍千國在2011年元月至2016年5月?lián)卧饙彺宕甯刹科陂g,,向自主搬遷到金崗村的住戶收取搬遷入戶費146000元,以捐贈的名義在村里做收入后用于村里的開支,。2011年元月至2016年2月,,李世國、劉巧云,、伍千國通過共同商議,、集體決策,套取民政,、勞動,、移民和一事一議等專項資金97290元,以虛列支出后再利用捐贈名義在村里做收入等形式用于村里的其他支出,。李世國,、劉巧云,、伍千國等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縣農民教育辦主任,、黨支部書記黃宏枝收受好處案。2015年,,黃宏枝在幫原柏枝鄉(xiāng)九里村爭取扶持及支教經費4萬元資金的過程中,,要求九里村支部書記吳開華于4月份、11月份兩次到縣住房公積金樓下的朝暉商行結10條和天下煙賬,,計人民幣1萬元,。黃宏枝受黨內警告處分。
3,、四新崗鎮(zhèn)鰲山村原黨支部書記何滿武,,原村委委員胡華進,原村委委員石春香,,原村會計何尚銘利用職務便利,,套取土地補償款案。何滿武,、胡華進,、石春香、何尚銘利用協(xié)助原柏枝鄉(xiāng)人民政府經手,、管理東常高速公路鰲山村土地征收補償款的職務便利,,共同采取虛列支出的手段,從發(fā)放后剩余的土地征收補償款中分次套取249868元予以私分,,四人各分得62467元,,所得贓款全部用于個人開支,被臨澧縣人民法院判決犯貪污罪,。何滿武,、胡華進、石春香,、何尚銘受開除黨籍處分,。
4、原杉板鄉(xiāng)川崗村支部書記朱建侵占補償款,、川崗村會計曹兵套取專項資金案,。2014年,朱建利用職務之便,,侵占石長鐵路復線建設臨時用地補償費16838元,,用于其個人和家庭的支出。2015年,,朱建與曹兵利用大嶺組新堰清淤硬化工程虛報套取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2.4萬元,,用于列支招待費用,。朱建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曹兵受黨內警告處分,。
5,、原望城鄉(xiāng)水利站站長江峰受賄案。2014年年底,,江峰在幫原望城鄉(xiāng)楊崗村向上級水利部門爭取到資金后,,向楊崗村索取13000元資金用于結清水利站平時在商店的煙酒開支,屬于單位受賄行為,。江峰受黨內警告處分,。
6、原望城鄉(xiāng)楊崗村黨支部書記江來紅,、村主任李顯紅、村會計江寒秀違反財經紀律案,。2012年至2015年,,江來紅、李顯紅,、江寒秀共同商議后,,違反財經紀律,虛列四項工程支出合計155000元,,用于村里的開支和為原望城鄉(xiāng)計生辦,、水利站、派出所處理賬務等,。江來紅,、江寒秀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顯紅受黨內警告處分,。(臨澧縣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