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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通報3起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典型案件

來源:三湘風紀網(wǎng) 編輯:張交通 2016-11-30 09:25:18
 

  日前,,郴州市紀委對近期查處的3起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

  1,、桂陽縣城管局原工會主席曹慶澤偽造人事檔案和黨員身份,、違規(guī)調動提拔問題。曹慶澤于2004至2009年先后偽造本人檔案,、黨員身份,,并于2008年8月利用偽造的檔案,違規(guī)調入桂陽縣統(tǒng)征辦稽查大隊工作,,2013年2月任縣城管局工會主席;2014年3月,,曹慶澤援疆,任托克遜縣住建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16年,市紀委,、桂陽縣紀委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曹慶澤及相關責任人員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對曹慶澤的中國共產(chǎn)黨黨員身份不予承認,,并將其清退。市勞保公司,、市商業(yè)行管辦,、市人社局,桂陽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等7個單位11名責任人員,,分別受到留黨察看,、撤銷黨內外職務等處分或處理。

  2,、安仁縣承坪鄉(xiāng)原副鄉(xiāng)長人選謝琴珠編造,、提供虛假任職資料和入黨前沒有如實匯報擁有兩個戶籍問題。2016年3月,為達到個人提拔使用的目的,,謝琴珠向組織編造,、提供其任安仁縣永樂江鎮(zhèn)軍山辦事處辦公室主任滿三年的虛假資料,導致組織上將不符合選拔條件的謝琴珠提名為安仁縣承坪鄉(xiāng)副鄉(xiāng)長人選;2013年3月,,謝琴珠申請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時,,隱瞞其為了能在高考低分地區(qū)參加高考,在2003年至2011年同時擁有兩個戶籍的問題,。謝琴珠被取消承坪鄉(xiāng)副鄉(xiāng)長人選,,并受到開除黨籍、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安仁縣地稅局,、縣公安局3名責任人員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處分,。

  3,、郴州市公安局警務保障處原主任科員曹柏高違規(guī)為不符合在市公安局入黨條件的劉某、謝某辦理入黨手續(xù)問題,。2003年曹柏高利用擔任郴州市公安局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的便利,,未經(jīng)法定程序將不符合在市公安局入黨條件的劉某、謝某發(fā)展成黨員,,并于2005年,、2009年違規(guī)出具介紹信幫助劉某、謝某將黨組織關系轉至湖南婁底市雙峰縣,。曹柏高受到開除黨籍,、撤銷市公安局警務保障處主任科員處分,按科員確定待遇,。市公安局3名責任人員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書面檢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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