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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遠通報7起“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來源:三湘風紀網 作者:寧遠縣紀委 編輯:張交通 2016-11-26 10:33:52
 

  近日,,寧遠縣紀委對近期查處的7起“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分別是:

  1、棉花坪瑤族鄉(xiāng)棉花坪村黨支部副書記趙國華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金問題,。2014年,,趙國華幫助本村村民盤付發(fā)以其父盤王付(低保對象)的名義申報領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2萬元。2015年1月,,趙國華因此分別收受盤王付所送的紅包200元和盤付發(fā)所送的紅包1000元,,用于個人家庭日常生活開支。2016年10月,,趙國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水市鎮(zhèn)聯(lián)海洞村黨支部委員唐得明違反法律法規(guī),,隱瞞,、截留、坐支村民社會撫養(yǎng)費問題,。2014年5月,,時任西海村黨支部書記唐得明與綜治專干唐永祥、村會計劉才保收取本村違反計劃生育對象范四軍社會撫養(yǎng)費2500元,,將其作為村級收入用于了村里各項開支,。2016年10月,唐得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桐山街道大種地村原黨支部書記歐萬年違反群眾紀律,違規(guī)收取村民建房管理費問題。歐萬年任大種地村黨支部書記期間,,該村村兩委違規(guī)向本村建房戶收取200—500元不等的管理費,,用于村級事務開支。2016年10月,,歐萬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保安鎮(zhèn)新朱家村黨支部書記朱勝春違反法律法規(guī),,侵占村集體資金問題,。2014年至2015年,新朱家村將本村閑置校舍租給桂陽籍煙農何某使用,。兩年間,,何某共交租金2200元給朱勝春,朱勝春收下租金后未作村集體收入入村帳,,將其據(jù)為已有,。2016年10月,朱勝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仁和鎮(zhèn)上徐家村黨支部副書記王四海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金問題,。2015年,,王四海幫助本村村民周明蘇(低保對象)申報領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2000元,并為此收受周明蘇所送的現(xiàn)金2000元,,用于個人家庭日常生活開支,。2016年10月,王四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舜陵街道楊柳塘村原黨支部書記蔣霖違反群眾紀律,侵占村民低保資金問題,。2014年8月,,蔣霖利用擔任楊柳塘村黨支部書記的職務便利,在發(fā)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折過程中,,扣留本村殘疾兒童李健輝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折,,并一直隱瞞不告知李健輝之父李庚友。2015年5月,,蔣霖持存折到銀行將李健輝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250元取出,,用于個人家庭日常開支。2016年10月,,蔣霖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柏家坪鎮(zhèn)柏家村原黨支部書記柏維平違反法律法規(guī),侵占村集體資金問題,。2012年,,柏維平以“白發(fā)票”報帳的方式虛報開支,在村里多報帳4470元,,用于個人家庭開支,。2016年10月,柏維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寧遠縣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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